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(比選代理機構)受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比選人)委托,擬對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龍馬高中及教育發(fā)展園區(qū)建設項目(二期)一標段跟蹤審計服務采用公開比選方式進行采購,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比選活動。
一、采購項目基本情況
1.項目編號:LZXHGC2013-17 LCJZ2023-062
2.采購項目名稱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龍馬高中及教育發(fā)展園區(qū)建設項目(二期)一標段跟蹤審計服務
3.比選人: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。
4.比選代理機構: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。
5.資金來源:上級資金+業(yè)主自籌。
6.預算金額:35.48萬元。(含稅價,稅率6%)
7.項目規(guī)模:本比選內容為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龍馬高中及教育發(fā)展園區(qū)建設項目(二期)一標段,用地面積30畝,總建筑面積約20790.30平方米。
8.建設地點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。
9.最高限價:35.48萬元(含稅價,稅率6%)
10.服務質量: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:中價協[2012]011號《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標準》,同時咨詢成果還應滿足:
咨詢人應保證咨詢服務報告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合法性并對此承擔責任。
(1)真實性指咨詢服務報告應如實反映咨詢單位、咨詢服務依據、已實施的咨詢服務程序和發(fā)表的咨詢意見。
(2)準確性是指咨詢服務成果使用規(guī)范、數據的準確及咨詢服務結論的準確。
(3)合法性是指咨詢服務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。
二、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(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)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證明文件(可提供承諾函)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證明文件(可提供承諾函);
4.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證明文件(可提供承諾函);
5.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文件(可提供承諾函);
6.比選申請人與其他比選申請人之間,單位負責人不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。(可提供承諾函)
7.比選申請人對是否存在受到有關部門認定的失信行為(有效期內)以及認定次數進行承諾。(可提供承諾函)
8.本項目參加采購活動的比選申請人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在前三年內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(可提供承諾函)
9.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。
三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比選公告在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http://www.lzsggzy.com/)、龍馳集團官網(http://www.www.brnograndprix.com/)以公告形式發(fā)布。
四、比選文件售價:人民幣300元/份(比選文件售后不退,比選資格不能轉讓)。
五、比選文件的獲取
1.比選文件自2023年07月26日09時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下午17時00分前(北京時間,節(jié)假日除外)獲取。
2.獲取方式:(1)線上獲?。簩⒓由w公章的《報名登記表》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、介紹信、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掃描成1個清晰可辨的PDF發(fā)送至郵箱375610786@qq.com。
(2)線下獲取:瀘州市江陽區(qū)龍翔東路濱河廣場六樓(和宴酒樓樓上)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場獲取,須提供加蓋公章的《報名登記表》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、介紹信、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。
注:報名資料均需加蓋報名單位公章,發(fā)送郵件須注明“單位全稱+項目名稱”。介紹信中須有經辦人電話。
六、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:2023年08月02日09時30分前(北京時間)。
七、比選簽到及遞交文件地點:瀘州市江陽區(qū)龍翔東路濱河廣場六樓(和宴酒樓樓上)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。
八、聯系方式
比選人: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云臺路68號龍馳商業(yè)樓
聯 系 人:龔先生
聯系電話:0830-6314180
比選代理機構: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瀘州市江陽區(qū)龍翔東路濱河廣場六樓(和宴酒樓樓上)瀘州翔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聯 系 人:李先生
聯系電話:15881984900
九、受理異議
聯系人:高先生
聯系方式:0830-3152909
2023年07月
項目名稱 |
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龍馬高中及教育發(fā)展園區(qū)建設項目(二期)一標段跟蹤審計服務 |
項目編號 |
LZXHGC2013-17 LCJZ2023-062 |
比選申請人名稱(全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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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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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代理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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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代理人電話 |
移動電話: |
電子郵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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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投標段名稱或包件號(如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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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領取完整情況 |
完整( ) 不完整( ) |
備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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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、請認真填寫資料信息,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,反復核對。電話保持暢通,如因自身信息填寫錯誤(如電話號碼填寫錯誤、電子郵箱地址填寫不清難辨等)或關、停機等原因造成的責任由填寫人承擔,我公司概不負責。
2、文件領取人認真核對所獲資料(電子檔:Word、PDF(以PDF格式為準)),確認資料完整無誤后,在上表格“標書領取完整情況:完整”處填寫“√”。
3、電子郵箱為比選申請人認可的文件發(fā)送方式,比選申請人應盡自行接受和確認的義務,如文件夾發(fā)送到比選申請人自行填寫電子郵箱而比選申請人沒有接受、查看造成比選申請人不清楚文件內容的,后果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。